李昴英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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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昴英墓位于增城区朱村街道神岗村丰湖山,年代为宋,类别为古墓葬。

2008年12月,被公布为第七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。


李昴英(1201—1257),字俊明,号文溪。广东番禺(今广东省广州)人。南宋名臣、学者、词人。 [1] 

李昴英早年受业崔与之门下,主修《春秋》。南宋宝庆二年(1226年),考中进士一甲第三名探花,授汀州推官,因功进太学正,迁著作郎兼屯田郎,后升大中丞兵部郎中。宋理宗淳祐年间赴京,弹劾大臣范钟、史嵩之、吴知古,并几次抗疏,弹劾和揭露史嵩之的罪行。后任直宝阁江西提刑兼知赣州,授大宗正卿兼国史编修,宝录院检讨。李昴英为官廉直,不畏强权,多次弹劾权臣贾似道、丁大全,后进太常卿右史、兼权吏部右告侍郎,升龙图阁待制、吏部侍郎,加中大夫,封番禺开国男爵。晚年李昴英隐居广州文溪,因以为号,著有《文溪存稿》《文溪词》《南海志》等。宝祐五年(1257),在广州病逝。

李昴英墓

人物生平

南宋嘉泰元年(1201年),李昴英出生于广东番禺县(今广东广州)的一个仕宦世家。曾祖父李仙之官至承奉大夫,父亲李天棐官至龙图阁待制。李昴英自幼聪颖,攻读经史,过目成诵。李昴英弱冠之年,即已经精通《春秋》经义,并得到当朝名臣、学者崔与之的赏识,将其纳入门下。在崔与之的教导下,李昴英的学问更加精进。宝庆元年(1225年),李昴英参加乡试,考中第一名。次年,李昴英到京城临安参加会试,被主考官邹应龙赞为“笔削有法”,并中进士,取探花,成为当时广东籍的第一位探花。

绍定二年(1229年),李昴英被授予福建汀州推官一职。汀州推官在宋朝的时候相当于知州的副职,并无实权。当时福建盗贼猖獗,势力很大,他们往往成群结队,有组织地攻城略地,杀人越货。汀州知州陈孝严本应全力依靠地方军队,缉拿盗贼。但他不仅没有这样做,反而对部下官卒极其严苛,阴鸷凶悍。作为助手的李昴英经常对陈孝 严进行劝告,但是陈孝严非但没有改正,反而变本加厉。李昴英预料变乱即将来临,极力请求陈孝严增修女墙,疏浚护城河等设施以防不测。这些建议还没有来得及实施,士卒的兵变就已发生。一天,陈孝严连续残杀十几个士卒,强行将本州自制的“楮币”(即宋朝使用的纸币)作为士卒的“口券”(当时发放给士卒的军饷凭证)。陈孝严的做法严重违反朝廷的规定,遭到李昴英强烈反对。陈孝严不顾反对,命令亲信拿着“楮币”逼迫李昴英签名副署。李昴英厉声将陈孝严的亲信斥退后,考虑到自己既然无法左右这种事情的发生,不如干脆弃官而去,以免同流合污。谁知,李昴英出城不久,汀州部分士卒不堪陈孝严暴政,终于发动兵变。李昴英闻讯赶回,领头的士卒已经绑缚陈孝严,正欲杀之以泄心头之恨。李昴英急忙阻止,并用自己身体挡住陈孝严,李昴英平日在军中体恤士卒,拥有很高的声望,叛卒最终接受李昴英的劝阻,兵变终于得以妥善解决。

端平三年(1236)后,李昴英曾任太学博士,直秘阁知赣州等职。期间随崔与之平定广州军队哗变,并在城墙上用绳索缒下到围城的军营中与乱兵谈判从而平息了兵变。

主要成就

淳祐五年(1245年),名臣杜范被拜为右丞相后,向宋理宗力荐李昴英道:“李昴英,好监司也!”在杜范的推荐下,李昴英前往临安就任吏部郎官。不久,朝内发生轰动一时的“三贤暴卒”事件,即半年内侍御史刘汉弼、丞相杜范、工部侍郎徐元杰三人相继死亡。这三人正是对抗史弥远之子史嵩之的三位正直官员,被称为“三贤”。人们议论三贤之死与史嵩之有关,纷纷要求彻查。宋理宗只得顺应舆论,将其立为“要案”。可是负责调查的官员却害怕得罪史嵩之,竟敷衍了事,不了了之。李昴英到任后,便立即上疏宋理宗,要求罢黜老态龙钟、办事糊涂的宰相范钟,重用敢于担当的干臣,坚决彻查三贤案。他指出如果掩盖史嵩之的罪行,正直贤能之士必将寒心。宋理宗非常欣赏李昴英的耿直,他对宰相说:“李昴英,南人,无党,中外颇畏惮之!”意思是说,李昴英是南方人,没有朋党,朝廷内外都很畏惮他。 

淳祐六年(1246年),由于宋理宗没有对史嵩之进行处理,多数朝臣害怕受到史嵩之的报复,就不敢再提起“三贤暴卒”之事了。史嵩之见朝廷舆论渐渐熄灭,便又积极活动,谋求官复原职。针对此种情况,李昴英向朝廷递交了《论史丞相疏》,谴责史嵩之不守父丧,贪恋权位的无耻行径,要求宋理宗对史嵩之进行处理。他在奏章里指出史嵩之身兼诸多秦桧、李林甫、卢杞、郑注等历史上有名奸臣的罪恶行径,假若让这个小人回朝做官,必然祸害国家。可是《论史丞相疏》呈上了大概半个月,依然石沉大海,宋理宗并没有正面回应他。于是,李昴英又用黄纸写出奏疏的摘要,贴在奏疏之上,再一次要求宋理宗正视国人公论,处置史嵩之。在李昴英的激励下,殿中侍御史章琰、监察御史黄师雍、翰林学士李韶等官员也纷纷壮着胆子跟着上疏。宋理宗迫于压力,不得不和宰相一起商议这件事情。几天过后,商议依然没有结果,李昴英又组织几个大臣联名上疏,继续参奏。数旬过去,宋理宗和宰相仍然没有表态,李昴英再次以个人名义上《再论史丞相疏》,继续单独弹劾史嵩之。他对宋理宗以“保全大臣”为理由迟迟不下决定不以为然,认为史嵩之违背臣道,是奸险狡诈、无父无君的恶徒,不值得宋理宗这样保护他。 李昴英三次上疏,一次比一次言辞激烈。宋理宗终于下旨令史嵩之致仕,不许他再回到朝廷。消息传出,满城士庶欢歌雀跃,无不钦佩耿直而勇敢的言官李昴英。

李昴英又上疏弹劾京兆尹的贪残,宋理宗置之不理拂袖而走,李仍拉扯着皇帝的衣袍继续陈述,因而被认为在皇帝面前“失仪”而被解职调往外地。但理宗也认为:“李昴英,南人无党”(指其正直,不结党营私),因而在淳祐二年(1242)又授李为太宗正卿兼国史馆编修,后又升任为龙图阁待制,吏部侍郎,封以番禺开国男爵位。李昴英复职后仍刚直不阿,一再严励抨击丞相贾似道等人的胡作非为。当御史范天锡弹劾佞臣而遭解职时,李扶扬正气,除上奏本声援范天锡外,更自请辞退以示与奸佞决裂。虽然朝廷其后又拟召他任端明殿大学士,佥枢密院事,但他并未就任。

李昴英著作丰富,现存《文溪存稿》二十卷,是现存宋代岭南学人文集分量最大的。他弃官回乡后,仍心怀天下大事,时有建言。他继承和光大了崔与之的“菊坡学派”,在广州、东莞、顺德等地讲学,培养人才,成为当时岭南学术的主流学派,其重要门生有陈大震、张镇孙、李春叟、何文季等。“菊坡学派”在思想上重仁治,重君,重才观。如李昴英认为,“民吾同胞也,况父母之邦之民几乎!”,“当官籍妓, 使终身不得复为良人,非盛德事也。”而且李昴英说:“念祖宗土地,不可尺寸与人。敌至,必战。无悠悠岁月而自误于不可信之和也。” “自古无不可为之事,自古亦未有不可制之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