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中会坟场
兴中会坟场,始建于1923年的兴中会坟场,为辛亥革命先烈坟地,位于 广州市 越秀区 先烈南路 25号,两与邓荫南墓为邻。
兴中会坟场,占地数亩、翠草葱茏、绿树成荫。
兴中会坟场 历史由来
邓荫南先生生前曾说,“如我死后,凡兴中会同志当共葬一处。”因而由兴中会会员钟荣光、邓植卿、陈少白、苏焯南等27人发起,于1923年10月由孙中山令广东省长在广州市东郊大宝岗(即现址)拨地建立坟场。坟场前建一黄色牌坊,上书“兴中会坟场”。坟场有一“元祖兴中会坟墓”方形石柱碑,柱座刻铭以记建赢坟场缘由、经过等。墓地自东而西一字形排列,依次葬有会员潘嘉、宋绍殷、宋居仁、甄壁、甄吉庭、黄璧华、黄隆生及夫人、黄桂月女士、林永伦及妻何氏、宋少东、林海山及妻郑氏,其巾以l923年建造的黄璧华墓年代较早,规模较大。各墓形制不一,有纪念碑式、墓亭式,亦有单独树一方墓碑的,或高大、朴实,或短小、精致。
兴中会坟场 相关典故
兴中会是孙中山于清光绪二十年(1894)11月在美国檀香山创立的中国最早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团体。参加者以经营小商店和小农场的华侨为主体,还有工人、医生、会党成员等。起初仅有20余人,举孙中山为会长。由于当时形势是“方今强邻环列,虎视鹰瞵”,“蚕食鲸吞,已效尤于接踵;瓜分豆剖,实堪虑于目前”。提出了“振兴中华”的口号和“驱除鞑虏,恢复中国,创立合众政府”的纲领,它的宗旨是“亟拯斯民于水火,切扶大厦之将倾”。
光绪二十一年(1895)初,孙中山从檀香山回到香港,2月在香港建立兴中会总部,发表宣言和章程。章程规定,总会设在中国,分会设在各地。香港兴中会成立后,积极准备在广州发动武装起义,但事泄失败,孙中山流亡国外。光绪二十五年(1899),孙中山派陈少白返香港创办《中国日报》,宣传资产阶级革命。
次年,义和团运动爆发,孙中山秘密返回香港,被港英当局禁止登岸,当即命郧七良在惠州发动起义,史坚如在广州响应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兴中会与华兴会合并,成立中国同盟会。